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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文化融合与共同富裕:基于网络文化调节视角

【作者简介】张苏秋,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教授,博士。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明对话机制和路径研究”(22CH186)阶段成果。

【摘要】网络文化对城乡区域的文化差异具有调和作用,有助于推动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共同富裕。研究发现,城乡融合发展中的共同富裕包含两方面意涵:一是城乡居民物质生活的共同富裕;二是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共同富裕。从城乡文化融合的视角看,共同富裕就是充分发挥文化调节的作用,既要通过发展文化经济来解决城乡居民经济物质分配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又要通过文化融合来解决城乡居民精神文化分配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地,基于数字乡建背景和移动互联技术的网络文化为实现城乡共同富裕提供两方面调节:一是在生产环节,引入新兴经济业态,促进城乡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和城乡经济同步增长;二是在分配环节,发挥文化调节在第三次分配中的涵化作用,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和文化分配的均等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尤其是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应当以数字媒介为抓手,发挥网络文化调节作用,在文化数字化和文化产业数字化进程中实现城乡居民精神文化和物质生活的共同富裕,进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关键词】共同富裕;文化数字化;网络文化调节;城乡一体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7次提到“共同富裕”,其中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是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政策方针的根本体现。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践看,共同富裕不单单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还包括缩小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差距,实现网络服务均等化和城乡文化融合发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文中所强调的:“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可以说共同富裕是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的统一。随着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稳步推进,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继续缩小。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落差越来越多地体现在精神文化生活方面。从文化数字化和网络文化调节出发,探索文化在推动城乡共同富裕中的作用机制与实现路径,是深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也是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发挥文化赋能和涵化作用的重要举措。

一、网络媒介加速城乡文化数字化

网络为文化的融合提供了空间,文化数字化更是为乡村文化的出场提供了载体和场景。以网络媒介技术为代表的数字下乡使得传统乡村文化的发展迎来重大的改变,传统农村社会以土地为纽带的连接关系逐渐被互联网所取代,进而加速乡村文化数字化进程,网络也逐渐成为勾连城乡多元文化的媒介和工具。换言之,网络媒介除了提供城乡空间信息传播与互动的功能,还兼具重构文化空间,弥合城乡文化差异的作用,为构建城乡文化共同体提供了基础条件。

(一)网络媒介建构城乡无差别网络文化

首先,作为工具,数字网络媒介具有且可以保持技术中性的特征,为城乡居民提供平等的使用机会。网络媒介技术被批判的焦点是因网络平台公司或媒体控制的算法技术而引发的媒介伦理失范的算法黑箱和算法偏见行为,以及互联网用户因相对匿名性、言论自由化等媒介特质而表现的失范行为。这些批判的基础是相信技术理性会替代人本身具有的批判性和价值理性,这实际上与其说是一种批判,不如说是一种担忧。其实技术被人发明的初衷在技术发明之后就逐渐被遗忘,以至于后来出现技术使人异化的言说。但与那些批判的声音不同的是,技术对人乃至对社会的改变,完全可以由人和社会本身来决定,技术始终是保持中性的。从早期印刷术的发明、无线电技术的发明,到后来的电话电视技术,媒介始终作为人的延伸,为实现人的自由发展和更美好生活提供着方便。换言之,数字媒介伦理问题从来都不是技术和人之间的矛盾,而是罗杰斯所说的创新引领者和追随者之间的矛盾。创新者希望将媒介作为制造和维持权力边界的工具,而追随者希望将媒介作为追赶和弥合知识鸿沟与文化差异的工具。网络媒介的可供性为更多的受众提供平等使用媒介的机会,即便是乡村社会的受众,也具有较高的媒介可接近性。

其次,数字网络媒介建构并传播全民共享的无差别网络文化。这种无差别网络文化是指网络上具有网络社会特征的文化活动及文化产品,它既是新兴文化样态又是具有广泛受众的流行文化。然而,一种被广泛接受和有代表性的文化形式远不是普遍的,而是与处在某个特殊时刻的特定群体有关的。也就是威廉斯所谓的“一种可以辨识的小型团体之文化”。在网络媒介发展之初,其用户规模较小,因此网络文化常常又叫网络亚文化。

归根结底,网络文化的生产主体与传播主体是广大网民,这是由网络受众的幂率分布和网络内容生产的用户参与决定的。在文化系统的耦合网络中,人的需要产生了文化,是文化输入。网络文化是广大网民的行为习惯、价值观念、社会信仰、关系资本在具体网络空间中的集中体现。因此,受网民多元化与个性化的影响,网络文化具有多样化特征,不同的网民社群产生不同的网络文化。从地理区域上看,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以及价值信仰之间的差别会产生不同的网络文化,这也就构成了网络文化的多样性,为城乡文化参与网络文化生产提供了空间,而这个城乡文化参与网络文化生产的过程就是城乡文化数字化过程。

(二)网络媒介推动城乡文化数字化

网络的普及加速城乡文化数字化,这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策使然。在谈到工业发展类型时,张培刚总结出革命型和演进型两种类型,前者是政府居于发动地位,后者是政府只略尽助力,个人居于发动地位。相较于城市部门,农村部门的现代化可以是革命型的,即由政府发动的快速现代化。乡村文化的数字化是网络服务均等化的必然结果。一方面,网络文化服务均等化是超越城乡经济发展阶段论,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基础条件。不论是作为信息传播的渠道,还是作为新兴生产要素的供给,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都是实现现代化的关键要素。另一方面,公共服务均等化包括网络服务均等化,而网络文化服务均等化又是网络服务均等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基础设施的发展会导致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且乡村文化数字化是数字下乡政策实施的必然结果,数字化赋能有助于解决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文化数字化下的网络文化为调节城乡区域一体化,乃至城乡共同富裕提供了新的路径。

实际上,文化数字化是文化与技术的深度融合,网络文化是文化数字化的产物。数字化是对现实存在或信息的模拟信号经由数字设备的转化,转变为数字信息技术能够存储、处理、表现、传播等加工的二进制代码过程。网络数字技术为传播的虚拟在场提供了方便,并通过传播作用于文化。在网络新媒介技术下,人际传播不再局限于共处同一个物理场域的面对面交流,而是将互动场域延伸到网络虚拟空间。在基于移动互联数字技术的交互活动中,网络系统内部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实践是虚拟空间技术分身在场的、基于数据代码进行的连接,而交互者身体可以在不同的地理空间,即具身在场被虚拟的技术分身在场所替代,实现跨场域的交流互动。也就是说,在信息技术帮助下,内容的传播由面对面的口头交流或书面文字形式转向跨时空的音视频形式,既缩短了阅读时间,又增加了视听享受,更使人们的碎片化时间得以利用。而且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和多重身份特征,模糊了文化传播主体的身份标签,为城乡文化的互动扫清了障碍,这也就使得城乡文化的数字化成为城乡居民交互和网络空间文化再生产的生动实践。

二、文化数字化推动城乡文化融合

尽管中国的网络实践是从城市走向农村,网络文化的开放包容还是加速了城乡文化的交互和融合。网络文化就是现实社会文化在网络空间的映射与发展,是文化数字化的产物。胡惠林认为网络文化是人们基于一种新社会生存方式所建构起来的价值观念共同构成的文化生态。因此,它既是现实社会文化在网络空间的表现和表达,又是一种和在现实社会中不完全一样的交往原则和价值取向。陈曦和李钢则将网络文化视作一种制度现象,认为网络文化形成于虚拟社会中人与人、信息与信息之间的交互作用,是虚拟社会中的主体通过行为交互而形成共识,是虚拟社会自发而成的秩序。正因为如此,当乡村受众脱去农民的外衣,进入到网络空间,一部分受众便开始失去身份认同,以至于完全沦为网络景观的表演者,其网络文化的生产过程是作为网络追随者的模仿过程,往往也就是乡村文化的赋魅过程。但网络文化又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赋魅-祛魅的过程。乡村文化进入到网络空间,不可避免地要和城市文化产生对话,在各自不断地交互、碰撞和妥协中走向融合。因此与其说网络文化是虚拟社会自发形成的秩序,毋宁说网络文化是现实社会多元文化加速融合的反映。文化数字化有助于发挥文化调节在城乡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的推动作用。

(一)人的融合:文化数字化与城乡居民一体化

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首先是城乡居民一体化,即城市人口返乡就业创业或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生活有所保障,实现城乡居民的融合。这实际上是城乡社会发展的第二个阶段以后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在第一个阶段,农业补助工业的发展,农村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包括劳动力人口老龄化,环境污染等。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农村成为中国现代化的大后方,发挥了稳定器与蓄水池的作用;到了第二阶段,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帮扶农村,在精准扶贫进程中成效明显,整个社会消除了整体贫困、绝对贫困。但想要共同富裕,还需要城乡共同努力,这一点缺少社会认同是必不可取的,也只有在认同的前提下,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第三次社会分配中来,因而文化认同的调节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城乡居民在网络空间的同频共振为其建构文化认同提供了方便,加速城乡居民的一体化。从传播方式看,技术不断更新着媒介内容的表现形式,从文字、图片的展示到声音、视频的传递,媒介技术传播信息的方式越来越多,众多媒介形式在数字技术构建的网络空间可以随意切换,形成共振传播,从而产生互文性效果。基于智能媒体的沉浸式整合传播使受众拥有极大的选择自主性,更容易实现受众和传者之间的“共情与共振”。用户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不断地接收到相似的信息,从而加深印象,也就比较容易产生文化认同。再者,技术较好地或部分地缩短了跨文化传播中的文化距离问题。数字技术所建构的网络虚拟空间加速了多元文化的融合演化,为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提供了缓冲带。技术是建构和传播网络空间的乡村文化的关键要素。通过网络技术,可以将乡村文化以图文影像和声音的形式进行跨区域传播,让不同身份背景的受众相互联系,且不同文化背景的用户利用数字媒介技术可以最优化地找到自己容易接受的信息转移或解码方式,减小了信息传播过程中的偏误,弥合彼此之间的文化差异,从而同理心被唤醒、放大,更容易产生共情,进而促进对对方文化的认同。

换言之,城乡居民的一体化还需要在城乡文化一体化的条件下实现,尤其是城乡居民思想之间的矛盾需要文化调节。一方面,文化在缩小城镇农村差距中的作用显著。正如厉以宁在《文化经济学》中说的:“‘同甘’靠制度,‘共苦’靠什么呢?共苦靠精神,靠认同,认同就是对所在群体的认同”。实际上,制度和精神就是构成文化的重要部分,文化认同对“同甘共苦”的调节作用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同样适用。构建城乡居民之间的文化认同,就是利用文化调节,缩小城乡区域的文化距离,消解城乡居民先验思想中的他者成分。另一方面,城乡文化的交叉领域是促使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基础所在。中国的城市文化根植于乡村文化,是经现代科技改造过的、发展了的乡村文化,同时,其科技、时尚、便捷的特征对乡村居民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是乡村居民流向城市的重要原因。而乡村地区具有更为丰富的、能够凝聚人心的传统文化资源,是城乡居民共同的文化基因。如红色文化资源。中国共产党早期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战略率先在农村地区建设革命根据地,滋养出一批红色文化基因,产生了许许多多动人的红色故事。这也是连接城乡文化基因,最易建构城乡文化认同的优秀文化。现阶段,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对红色资源的利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中指出,“红色是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鲜亮的底色,在我国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大地上红色资源星罗棋布......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好红色资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赓续红色血脉,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这对建构城乡居民的身份认同效果显著。

(二)文化融合:文化数字化与城乡文化一体化

一方面,除了建构城乡居民身份和思想精神上的认同以外,文化的另一种调节体现在发展农村文化产业上,即通过在乡村地区发展文化产业,带动乡村基础产业的发展,提高乡村居民的收入和加速城乡产业结构一体化布局。发展农村文化产业,一方面是将传统农业与新兴文化业态相结合,利用城市工业服务业发展的溢出效应,加速实现新的农业现代化转型;另一方面是挖掘农村传统优秀文化资源,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发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所说,“传统的也是时尚的。它既是文化又是产业,它既能够发扬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又用产业来扶贫,用产业来振兴乡村,可以做出贡献。”以生产传播技术变迁为特性的文化产业数字化过程的显著影响是生产要素比例的变化、消费价格的变化和资本对创意阶层的替代。换言之,网络数字技术让文化生产的在地性变得不那么重要,进一步使得城乡之间地理意义上的差异逐渐消失。

另一方面,网络数字媒介推进区域和城乡文化交互融合,加速城乡文化的一体化。乡村文化数字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网络文化也是长期保持着一个动态、开放的发展过程。文化是作为系统存在于意义世界中,这些系统包括宗教、常识、意识形态和艺术等。在系统与系统、系统与子系统以及系统要素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要素关系,决定了文化系统是一个开放而非封闭的系统。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各自形成网络文化的一个子系统,持续地在网络空间交互融合。网络文化又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且有“耗散结构”性质的复杂开放系统,受社会、经济、文化和技术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反过来也影响着社会、经济和技术等。网络文化系统的开放性使网络文化不断与外界存在(社会、经济、技术等)交换物质或内容,始终保持着动态发展的水平。网络技术作用在城乡文化交互上,表现为网络空间城乡文化融合并作用于现实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动态过程。也就是说,网络媒介为城乡文化再生产提供公共空间,是城乡文化交互的缓冲带,是帮助城乡居民融入彼此的重要载体。

所以说,在网络媒介技术作用下的文化数字化,为城乡居民一体化和城乡文化一体化提供了对话基础和实施空间,文化数字化对城乡区域的文化差异具有调和作用,有助于推动城乡之间文明对话和区域文化融合。

三、网络文化调节促进城乡共同富裕

城乡网络文化的交互融合为发挥网络文化在城乡发展互动中的调节作用提供了基础。共同富裕是文化数字化、城乡文化一体化的最终目的和必然结果。富裕包含物质和精神两层意涵,城乡融合发展中的共同富裕也包含两方面意涵:一是城乡居民经济物质生活的共同富裕;二是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共同富裕。从城乡文化融合的视角看,共同富裕就是既要通过文化调节解决城乡居民经济物质分配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又要通过文化融合解决城乡居民精神文化分配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换言之,文化至少为实现城乡共同富裕提供两方面调节:一是在生产环节,促进城乡经济和文化生产的最大化;二是在分配环节,促进城乡经济和文化分配的均等化。前者解决的是如何“做大蛋糕”的问题,后者解决的是如何“分好蛋糕”的问题。文化融合本身就是共同富裕的题中之意,其能否实现的关键是要在城乡发展之间建构认同。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要处理好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实现人民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足平衡。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中人的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一)生产环节的网络文化调节

就中国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发展实际而言,存在着城市的现代化和农村的工业化两个最大的现实。根据配第一克拉克定律,经济发展具有要素从第一部门向第二部门转移,再从第二部门向第三部门转移的经济发展规律,这也是城乡经济发展的阶段论的理论基础。城市的现代化意味着城市部门已经进入相对更高级的一个阶段,而农村地区的现代化前提是完成农村的工业化,尽管这可能是发展实际,却不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更不利于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再加上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具有先以农支工,后以工支农的总趋势。正如贺雪峰所谓的,中国不同文化区域农民行为模式会共同向市场经济原则靠近,市场经济和城市化在很短时期就可以将整个中国农村整合为一个越来越同质的整体。从精准扶贫的角度看,对文化边缘区的扶贫,重点应放在文化教育方面。

实际上,文化对城乡经济发展具有调节作用。文化和文化变革是现代经济发展特别是经济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而深刻的决定性因素。经济史学家莫基尔也在他的著作《增长的文化:现代经济起源》中将文化视为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他写道:“文化可以通过制度影响技术创造力......工业革命就是一个关于突然加速的文化变革对经济造成深刻影响的很好的例子......工业启蒙是工业革命的基础。”

可见,文化融合作用于乡村经济生产,可做大“蛋糕”。网络文化对现代经济增长的影响还可以从新一轮的信息科技革命得到验证。网络文化的包容开放,为技术和经济创新提供了思想解放的契机,网络文化空间是全球范围的文化空间,网络媒介更是在全球范围内链接着最大范围的经济体,对区域间经济贸易均有影响。具体而言,网络文化对城乡经济部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网络新媒介创新经济模式。自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对人们之间的交互关系和经济关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尤其是乡村自媒体改变了城乡关系,更是改变了乡村农业部门和城市工业服务业部门之间的交易方式。通过自媒体,乡村经济产品和社会文化能够很快进入城市,相应地,城市新的生活方式和经济产品也能很快流入乡村。在网络技术的帮助下,催生出了电子商务、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直播带货等新兴数字经济商业模式,以及众筹、众包等新兴生产和服务模式,促进了经济增长。例如在2020年3月快手举办的“百城县长直播助力”活动中,11位县长、县领导连同11位快手达人在6天时间里直播近30场,吸引了超过2100万人观看,累计销售额突破2000多万元。第二,网络文化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经济生产要素。正如经济学域观范式和内生增长理论所描述的那样,网络媒介将城乡文化暴露于自由市场上,在市场经济的需求与供给作用机制下参与经济生产,城乡文化变成了一种可供生产的初级生产要素或中间商品,如红遍海外的自媒体代表李子柒。国外网民在消费李子柒的短视频时,本质上是消费视频内容背后的中国乡村文化。也就是说,真正能够产生价值的,吸引消费者青睐的是网络空间中的内容和文化产品,网络使得文化的经济价值得以实现。

此外,文化融合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有许多积极的应用,能够帮助乡村低收入群体富裕起来。乡村文化通过在网络空间的传播与再生产,吸引大量的注意力,这种注意力经济通过虚拟空间的转换为现实社会的乡村经济增长赋能。2019年有2200万人在快手平台上获得收入,其中近500万人来自贫困地区。在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期间,快手联动头部政务单位、各地媒体、快手幸福乡村带头人、快手乡村振兴官,共同开展“看见幸福乡村-百人百城系列直播”活动,其中包括5场中国绝色快手村直播,来自全国东南西北中的五个快手村,透过屏幕展现各地乡村人、物、景三个维度风貌及扶贫成果。快手平台上致力于传播乡村振兴和扶贫的内容很多,比如阿土列尔村村民“(悬崖飞人)拉博”,带领网友们领略悬崖风景,参观悬崖村旧景和脱贫后的乡村文旅新貌,展现出扶贫带给悬崖村的巨大改变;牧民达西斯仁直播在蒙古包喝马奶酒、品尝蒙古族特色美食、草原上骑骆驼......,为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带来了最原生态的草原牧民生活;快手幸福乡村带头人苗看良在位于吐鲁番市高昌区亚尔镇的亚尔村,带领网友们领略家乡美丽风景;张春梅在连云港赣榆区石桥镇石桥村进行了一场出海赶海直播等。这些案例都是将传统乡村文化转化为经济生产力,为“做大蛋糕”提供新的生产要素,即文化。

(二)分配环节的网络文化调节

文化融合作用与反作用于第三次分配。网络文化调节在第三次分配中具有重要作用。第三次分配是在向善和道德的理念引导下企业和个人自觉自愿的行为,慈善公益捐款是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方式。人人向善、人人乐善的慈善文化是第三次分配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苗青指出,慈善文化是根本力量,可持续的第三次分配重点不是制度驱动下的富人帮穷人,而是塑造人人向善、人人乐善的慈善文化。如上文所述,网络文化的共振传播由于慈善文化在更多人群、更广范围内产生共鸣,具有形塑人人向善的社会文化,建构共同富裕的社会价值观认同的媒介作用。由此可见,文化调节是触发第三次分配行动的关键,网络文化调节就是要通过网络媒介发挥文化涵化人性和社会动员的作用。反之,第三次分配反作用于网络文化,参与城乡文化的分配与再分配,推动文化融合。

因此,文化融合对城乡共同富裕的调节作用还体现在城乡文化分配上,即网络文化缩小城乡居民文化素养差异,增强了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农民幸福感并不完全由收入水平及其差距所决定,机会的平等、参与的平等与获得的平等同样重要,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的改善均能提高人们的幸福感。也即是说,与城市居民一样,乡村居民具有较高的数字服务和文化内容需求。一方面,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在收入效应的作用下,农民群体的文化消费需求会不断增加。“农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远较工业品为低,换言之,随着工业化的进展,人们的收入将会增加;但从长远来看,人们将会把较多的收入用于购买和享用城市工业的产品和劳务,而把较少的收入用于粮食以及其他以农产品作为原料的工业产品”。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这些剩余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在参与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了解、熟悉并习惯城市的生活惯习,并将这种城市文化和生活方式带回乡村,参与城乡文化的分配与再分配。

为了调节城乡区域文化分配与再分配,势必又得做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分配与再分配。网络数字设施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既是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又是公共网络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网络文化服务也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一部分,网络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是促进城乡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另外,网络服务还包括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网络服务均等化是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弥补区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因此,文化数字化转型就是要借助网络服务缩小城乡文化距离,实现城乡文化一体化,乃至文化共同富裕。一方面,乡村文化数字化可以在有限消耗和短期内大幅度提高乡村文化服务的可供性和质量;另一方面,信息资源在网络空间具有跨区域流动性,使得短期内有限的网络文化服务可以实现跨区域共享,为“分好蛋糕”提供了调和的工具,即文化。

四、结语

综上所述,网络文化对促进城乡共同富裕具有不可忽视的调和作用。数字下乡和文化数字化战略下的网络文化调节只是方法和手段。城乡文化融合和城乡一体化也只是路径,城乡共同富裕才是文化数字化的最终目的。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尤其是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应当以网络媒介为抓手,发挥网络文化调节作用,在文化数字化和城乡文化融合进程中实现农民农村精神文化和物质经济的共同富裕。此外,从网络文化调和出发,促进城乡文化融合发展和城乡居民共同富裕,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生态,提高全社会安全和信任水平。网络文化治理要与乡村治理相结合,网络文化调节不仅是乡村治理的新工具,还是建构乡村居民价值共识和文化生活,引领乡村文化发展的新风尚。在大力推行数字下乡的同时,兼顾设施建设和媒介素养教育服务,优化网络文化生态,强化农村数字文化生产力,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在可亲、可信的网络环境中推动城乡文化融合,发展文化经济,做大文化生产的“蛋糕”,为实现城乡居民文化共同富裕服务。

二是加快部署数字下乡战略,完善农村网络可供性和农村农业现代化。积极应对移动互联技术在农村地区的普及,提高农村地区公共网络服务水平,以开放的姿态迎接网络媒介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尽量减小乃至消除数字鸿沟,从政策和技术层面完善农村网络治理,加速提高农村网络服务均等化水平,努力形成健康、有序、可持续化的农村网络媒介生态,防止媒介接近权滥用等不良现象发生。在平等、公平、公正的网络文化中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发挥网络文化对第三次分配的调和作用,分配好“蛋糕”,为实现城乡居民经济共同富裕服务。

三是重点关注低收入人群,推动城乡数字服务均等化和人的现代化。从中国的国情看,为低收入群体创造更多发展机会和增收机会,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低收入群体在网络可供性,尤其是网络接入环境、上网设备等方面较中高收入群体差距较大,缺乏网络文化服务。对于乡村而言,要关切农村留守儿童和乡村老人等重点群体网络使用状况,提升乡村网络文化服务水平,发挥网络文化对留守儿童和老人社会化能力和主观幸福感的正向推动作用;对于城市而言,要增加低收入居民和进城农民工的网络文化服务,利用网络文化服务增强他们的社会认同与就业技能。换言之,推进城乡共同富裕要分步骤进行,在“提低”“扩中”和“调高”的选择上,优先考虑“提低”,补齐城乡共同富裕的木桶短板,这既是“做大蛋糕”,又是“分好蛋糕”


责任编辑:沙丽娜
执行编辑:俞茹



文章刊于《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4期。篇幅限制,注释从略。若需引用,请查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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